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11月2日,据“上海人大”官方微信号公布,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
据悉,本次发布的《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共7章65条。其中,在规范租赁行为上,《条例》明确“禁止群租”,鼓励当事人订立长期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
同时,《条例》提出,加强市场主体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包括加大对个人“二房东”监管力度、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的管理、加强对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络信息平台经营者管理。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条例》明确,继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强源头规划,明确编制专项规划以及重点布局要求;明确建设和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优化申请审核流程、完善配租使用规范、规范租金和租期。
在坚持服务、监管并重方面,《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同时,强化对承租人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的保障;还将建立租赁价格监测机制,稳定租金水平;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保障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基本生活。
此外,因公有房屋租赁在租赁关系确立、变更、终止以及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与一般住房租赁存在较大差别,《条例》明确另行制定公有房屋租赁的管理办法。
编辑 武新 封面图/上海人大官微截图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