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 张诗奇)7月1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并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多方面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
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规划提出,要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各城市因地制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规划强调,要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调整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同时,要逐步放开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此外,规划还提出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等。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需求潜力所在,对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义。发改委数据显示,到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5,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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