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
针对完善落户政策方面的措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在发布会上介绍,将推动各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同时,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数据来源:公安部官网视觉中国图杨靖制图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放宽大城市落户门槛,会让更多从农村来的农民工成为新市民,这是中国未来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一个基础。“大城市有更多就业和创业机会,对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新市民而言,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更加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政策目标。”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亓希国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一环。公安部将充分发挥人口管理对于人口有序流动的牵引作用,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在具体举措方面,亓希国介绍,首先是推动各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专家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人口流动是搞活经济的重要一环,尤其是大城市的人口流动,能够产生聚集效应,增强城市发展活力。
一线城市放开户籍限制的条件是否成熟?上述专家认为,逐步放宽将是一个大趋势。一线城市对于人才尤其高级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预计未来对于人才在一线城市落户会逐步给予更加便利的条件。
记者梳理发现,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该市人社局近日公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提出同时满足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学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即可在广州7个区域入户。
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
除了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以外,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若干措施还提出了多条创新举措。比如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场、众创空间等单位设立集体户限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便利各类人员落户。
与此同时,若干措施提出要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支持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
此外,还将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对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因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申请落户的,可以迁入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曾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张燕生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脉相承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首先体现在规则层面,市场经济的基础规则制度是全国统一的,同样,户籍准入同城化也是规则制度统一的体现。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解读“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时曾表示,未来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中,户籍办理将更加便利。“通俗来说,某就业者在长三角A城市工作,后续又到长三角B城市,那么在B城市落户时,也可以把A城市的居住、社保等情况考虑进去,这样在实施积分落户方面就可相对降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