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普遍高于企退人员,许多人都说是视同缴费年限引起的。
网上许多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2014年以前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如今退休被认定为视同缴费,进而领取较高的养老金,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他们意见最大的地方就在于:大多数年份没有缴费,如今领取的养老金太高,不公平!
这里小编简单的说下自己的看法!
直到目前,依然有许多人分不清退休金与养老金,还是混为一谈!
企退1992年之前领取的叫做退休金,1992年之后领取的叫做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以前领取的叫做退休金,2014年以后领取的叫做养老金。
之所以是1992年与2014年,那是两个改革的时间节点!
1992年是企业改革,开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开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
或者简单地说,退休金是国家财政保障,无需个人缴纳任何费用;养老金是社保基金保障,需要个人缴纳社保费用。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就是所谓的养老制度并轨,双轨(养老金、退休金)制度转为单轨制度(取消退休金)。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开始由社保基金发放,财政不再直接发放。
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
首先,企业在1992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2014年之前,单位都会上交一部分金额金额退休金账户,以便本单位发放退休金。
后期,企业这个账号的资金越来越少,甚至有些单位的整年收入都不够支付退休金,不得不进行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企业单位1992年开始,个人缴纳社保。
机关事业单位则是从2014年开始,但是模式基本没有变换。
因此,说他们没有缴费也是不合适的,他们所在的单位都会提取一部分进入退休金账户。
其次,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不算的话,就相当于目前工龄中1992年以前的工龄都不算,合理吗?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以前工龄不算,就等同于企退人员1992年以前的工龄不算,显然是不合理的。
最后,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账户金额是全部转移到社保养老基金账户的,。
《社保法》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可见,不管是现在的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以前年限的缴费,还是企退1992年以前的年限缴费,都是由国家承担的。
换个容易理解的说法:
国家财政给人员发放薪资,国家财政给人员缴纳社保(改革就是国家财政不再直接发放);国家财政再给人员发放退休金!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
再举个例子:
2014年10月前退休的都没缴,2014年10月2日退休的人员,不存在退休金。又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难道养老金为0吗?
视同缴费年限只是为了补足没有实际缴费导致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差额!
很多人对于这句话都难以理解,或者无法理解!
举个极端的例子:
参保人员A视同缴费年限30年,实际缴费0年;参保人员B视同缴费年限0年,实际缴费30年;其他所有条件一致。
最终养老金计算的时候,两者的基础养老金是一模一样的,不存在差异性。
参保人员B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没有过渡性养老金,但是有个人账户养老金。
参保人员A不存在实际缴费年限,也就没有个人涨养老金,但是存在过渡性养老金。
实际来说,同等年限,过渡性养老金要略高于个人账户养老金,但这不是养老金差异的关键因素。
再举个的例子:
参保人员C是机关事业编人员,2014年以后开始工作,工作40年60岁退休;
参保人员D是企业在职人员,2014年以后开始工作,工作40年60岁退休;
两人养老金孰高孰低?
两人都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按照一般人的说法,视同缴费年限是影响养老金差异的因素,是不是代表参保人员C与D两人养老金一样?
今天的分享完毕,知道大家觉得是否有道理,或者说出你的意见与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