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人士办理退休时基本上是由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办理,个人只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中包括社保部门规定必须提交的内容,每个地方对于资料内容的要求不完全相同。
但也不排除有的规模比较小的民营企业,单位没有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单位也不会协助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所以只能自己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基本上都是自己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去办理退休手续。
在办理退休时,核定每个参保人的缴费年限,这是最基本的流程,之所以要核定缴费年限,主要是看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是否达到办理退休的要求,是否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等。我国对于退休条件的规定主要是两条,一是养老保险的来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在累计缴费年限中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对于缴费年限的核定,主要是根据参保人的缴费记录来确定的,但对于视同缴费年限,只能根据个人档案记载的工作年限的来确定,工作年限就是我们常说的工龄。
对于工龄的认定,这是一个政策性比较强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不管是社保部门还是职工个人都是高度关注的。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主要以工龄的认定作为前提,所谓工龄的认定,主要是指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涉及到很多因素,比如企业的性质,本人的是否属于国家正式职工,成为正式工之前工龄的认定等。
对于个人去社保部门办理退休的人员,不管是民营企业的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凡是具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的人,都需要由社保部门进行认定。社部门认定的依据就是个人人事档案。
在办理退休时,除了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照片、独生子女证等社保部门要求的基本资料以外,凡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比如过去当过兵的人,上山下乡过的城市知识青年,过去在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本人辞职离职的人,在办理退休时都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那就必须提交本人的人事档案,个人人事档案不管是在哪里保管,只要不是单位办理退休而是由个人去办理退休的,个人档案的提取需要有一个合法的流程。
不管个人人事档案是在哪里保管,都需要出具提档函才能提取个人档案,如果是在本单位管理的人事档案,需要出具人事档案提取手续,如果档案是在原来的单位管理,或是第三方档案管理机构管理的,需要到社保部门开具提档函才能正常提取档案。
由于没有提档函就无法提取档案,所以第一步就是要去社保部门申请开具提档函,第二步是凭提档函到档案管理部门提取档案,需要注意的是,档案提取以后千万不要好奇自己偷偷打开看,如果有打开的痕迹,社保部门是不认可的。
档案提取以后,要和其他的退休资料,比如退休申请表,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的复印件装在一个文件袋里,提交给社保部门签收,社保部门签收以后,认为资料齐全了,从受理资料开始,就算正式提交了退休资料。
对于视同缴费部分,社保部门要根据个人档案的记载逐项核对,然后确定的自己的工龄是多少年,确认以后需要本人签字;如果社保部门认为有的工龄无法确认,或是不能确认,需要提交补充资料的,那就需要本人去查找相关的历史资料来印证,比如单位档案中和自己有关的部分等。
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向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咨询清楚,是哪一段工龄不能认定,为什么不能认定,文件依据是什么,需要自己补充哪些资料,怎样去找这些资料等。有效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避免做无用功。
综上所述,个人去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时,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最关键的资料就是个人人事档案。个人人事档案的提取需要办理提档函。原单位还存在的,提档函由原单位出具,没有单位的,提档函由社保部门出具。只有通过正规手续提取的档案,才能得到社保部门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