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辞职、辞退、被迫离职的流程和定义搞不清楚,很容易被公司忽悠,办理什么离职手续,签什么离职报告等等。但我们一定要记住,所谓的辞职、辞退,只不过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方便,而形成的一种叫法。但从法律角度,这些统称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在关键的意思以及手续的办理上,有这些需要我们注意的点,千万不要弄错了,不然自己很容易被公司套路!
因为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双方的行为,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同样按照双方主动行为来去区别。
一、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为辞职和被迫离职两种。
1、辞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
这个就是我们常见的因为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公司,非试用期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书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员工能证明有提前通知公司解除,那么时间到了,劳动合同就解除了。
这里还有一种就是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主动提出不续签,这属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但由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不续签,道理是一样的。
一般这种情况下,公司会让员工写一个规定的辞职单,有的公司也叫辞职申请表、离职申请表等等,填写好交给公司,然后办理完工作交接就行了。
2、被迫离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另外一种方式,但有所不同。
这个也是员工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是个人原因,而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原因造成的。因为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导致员工只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时候,员工可以不用按照公司规定的辞职单来写,可以另外以自己的格式写一个被迫离职通知书,来通知公司。那么这个里面的主题就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写明被迫解除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被迫离职的通知书就是辞职手续的,所以我们不需要在另外按照公司的要求写什么辞职单了,最多就是履行工作交接义务,而不需要在任何包含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材料签字。
二、公司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也分为这几种。
1、公司合法辞退,也就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比如员工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等,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公司只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不需要员工填写辞职单,最多就是要求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如果员工对公司的这个行为存在异议,那么可以先不进行工作交接,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
2、公司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比如以不能胜任当前岗位等规定提出解除,再比如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这些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同样的道理,公司只需要出具相应的通知书,让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原则上不需要员工在写辞职单。
3、公司违法辞退,也就是指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
通常公司都认为自己是合法的,这时员工更不能签任何字,也不能写辞职单,办理离职手续之类的,而是要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公司的离职手续,这两个概念要区分开。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无论是自己辞职,还是公司辞退,其根本就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如果员工提出的,那么员工只需要将书面的通知给到公司即可,反过来如果是公司提出的,那么公司一样要将书面的通知给到员工。
这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不一样,并不需要另一方签字,因为这只是一个送达义务,只要送达到了就行。也就是说送到到了,那么劳动关系就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
对于公司制定的辞职单之类的,只是管理需要,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要按这个格式来。
二、工作交接义务
无论什么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不是想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必须要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比如把自己的工作情况交接给公司指定的人,把从公司获取的财物交还给公司等等。那么这一块最多有一个工作交接的签收表,要签字。
很多朋友在这一块被公司忽悠和套路,特别是公司让员工走人时,即便是辞退员工,也非要让员工另外写一个辞职申请之类的。
其实完全不用写,也不能写,否则很容易被忽悠套路成员工个人辞职的。
记住一点,如果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辞退、其他情形,公司只需要相应的盖公章的通知书即可,你拿到一份,就不用再在任何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材料上签字。
包括我们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也是一样的道理,你寄给公司的通知书,就等于辞职单了,千万不要另外写公司规定格式的辞职单。
当然,对于工作交接这块,可能需要签字,但一定要注意,仅仅是工作交接,而不能有任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作为员工,在这个时候,一定要有这个敏感的意识,否则就等着被坑吧!
总而言之,除非是自己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才要写辞职单,其他的情形,都以通知书为准,不要再写公司规定格式的辞职单,毕竟里面的套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