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陈盈 杨寒梅
父母离婚,孩子跟爸爸还是跟妈妈?其实,这也要听听孩子的心里话。4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11岁的小孩对法官说“想跟妈妈生活”,法院最终裁定抚养权由父亲变更成母亲。
办案法官表示,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母亲探望儿子多次被拒
据介绍,当事人双方曾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协议年幼的婚生男孩由男方抚养。时隔四年,女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原来,离婚后,女方多次希望探望儿子,都被男方及其母亲拒绝。后来,男方再婚,并到外地定居,与现任妻子生育一个女儿,遂将儿子留在老家交给奶奶照顾。而孩子奶奶却迷上了刷短视频,照顾孩子不够周到,男孩在校表现欠佳。
女方得知这些情况,坐不住了,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请求将儿子变更由自己直接抚养。
庭审当日,11岁的男孩跟着父母来到法庭上。开庭前,办案法官拉着男孩谈起了心,孩子小声告诉了法官,更喜欢跟妈妈一起生活,和妈妈在一起更开心。
庭审中,男方表示,自己到外地创业,男孩由奶奶照顾,对孩子的教育效果不好。但男方也认为,女方目前没有工作,经济能力受限,并且女方如果再婚,继父对孩子不可能比亲生父亲好;而自己勤奋肯干,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则表示,自己父母健在,而且都有稳定工作,自己也在家,能够给孩子更多照顾,自己虽然没有稳定工作,但却在合伙经营商铺,即使再找工作上班每月也会有收入。
“你们双方一直在强调物质条件!”庭审中,办案法官表示,“小孩成长,固然要物质保障,但仅有经济基础是远远不够的,父母的陪伴、关爱和正确的教育是不可或缺的。”
法院:孩子跟谁生活还要听孩子的
庭审中,办案法官走到旁听席上,搂着孩子,告诉他:“今天爸爸妈妈走上法庭,是因为他们都很爱你,争着与你共同生活,伴你成长。你现在还小,正是接受教育的阶段,现在爸爸妈妈已经分开生活,不能共同照顾抚育你,作为小男子汉,在这种情况下,你要做一个有担当的人,不辜负爸爸妈妈的生养之恩。”
11岁的小男子汉收住了眼泪,点了点头。
法官继续鼓励男孩:“你现在也有一定的辨识能力,你可以大胆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你认为怎样对你的成长更有利?在法庭上不要怕,说说你的心里话。”
男孩终于鼓起勇气,当庭说出心里话:“我想跟着妈妈生活。跟着爸爸,爸爸要出去做事,把我交给奶奶,奶奶年纪也大了。如果跟着妈妈,外公外婆可以照顾我,家里人也多,跟妈妈一起生活更开心。”
男方听了孩子的话,沉默下来。
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男孩跟随母亲生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可以随时探望。
办案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