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我是血拼哥。
前两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了《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首次系统明确保障房设计方案评审要求,细化了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评审流程,并对样板间的评审标准首次提出明确要求,为提升保障性住房品质提供了政策支持。
简单的说,预计现在没交房的共产房项目都要执行《规程》,未来新交房的项目质量可能会有提升:
01
三个样板间
全部的评审流程分为七个步骤,分别为:
优化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出具设计方案审查确认函——搭建试错样板间——审查全装修设计方案——开放成品样板间——搭建工艺样板间
其中,北京市保障房一直实施样板先行,在策划、实施过程中共有三个样板间,分别是试错样板间、成品样板间和工艺样板间:
搭建试错样板间
在施工图备案前,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全装修施工图搭建全装修试错样板间。
原则上,样板间户型应覆盖项目房源总套数的60%。
试错样板间的搭建应满足我市保障性住房相应全装修造价标准要求。全装修造价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开放成品样板间
评审通过并按专家意见完善后的试错样板间审定为成品样板间,应封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开放。
成品样板间选址应充分考虑参观便利性,在原场地保留成品样板间存在困难的,可在主体结构封顶后将成品样板间在实体楼中原样迁建,但应保证购房人、承租人参观安全、便利。
开发建设单位应对原成品样板间留存影像资料并进行公证,将迁建情况事先告知购房人或承租人,迁建前后的两个成品样板间应至少同时存在7个工作日。
共有产权住房、安置房成品样板间至少保留至交房后6个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成品样板间保留时间由开发建设单位与持有运营单位商议确定,但不得早于竣工时间,在配租期间,应提供实体成品样板间选房服务。
成品样板间封样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全装修部品、材料。确因供货不足等原因需要更换的,应遵循同档品牌、同等标准的替换原则。开发建设单位可不调整样板间,但应在样板间内公示更换详情,并告知购房人。
共有产权住房、安置房销售期间、交房前后各3个月应完全开放成品样板间,其余时间应每月开放不少于2天,开放时间应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告知购房人。未按规定开放成品样板间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该开发建设单位整改,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专项监督工作。
搭建工艺样板间
工艺样板间应展示包括但不限于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墙面、地面、顶面的施工工艺、流程和使用材料,展示屋内设备、管线、门、窗的型号、品牌及材质,使不同施工队伍按照统一的工艺标准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02
和以往有什么不同?
对于购买共有产权房的朋友来说,最直观的是:
《规程》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坚决落实预验房制度,在正式交房前1个月,由开发建设单位邀请购房人及持有、运营单位分户查验建筑装修质量,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后方可正式交房。
另外本次《规程》有五个方面的具体细化:
1、明确提出样板间户型应覆盖项目房源总套数的60%;
2、系统指出全装修设计方案结合样板间评审的内容;
3、明确了成品样板间可在实体楼原样迁建;
4、明确成品样板间封样后,不得随意变更全装修部品、材料,如需更换则需满足同档品牌、同等标准的替换原则要求;
5、分类明确了样板间的开放时间。
最后,《规程》明确,原则上纳入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安置房均应开展设计方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