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继承为公务员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时候股权如何处理?
我们知道公司有股份制公司和有限公司,我们这里说的公司主要是说有限公司,股东死亡后的有以下问题:
第一个问题:继承人是公务员、国家干部怎么继承?
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公务员享有继承权。
同时,我们国家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有限公司的股东死亡后,如果他的继承人是公务员。按照以上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其所拥有的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换句话说,股权对应的财产是他的,但是他不能继承股东资格,也就是说他不能拥有股东地位。
那么在实际情况下如何操作呢?
1、通过股权转让把股权卖了,换取等价货币。
2、继承人辞去现有职务,变成普通公民后继承。
3、可以找家人“代持”(这里的代持不是严格意义的“代持”,是指把本属于你继承的股权转让给你的配偶、孩子)。公务员不能成为股东,法律没有规定公务员配偶不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你可以找你的家人“代持”。关于代持的法律法规大家可以搜索我的专栏《老板必修的20堂法律风险课》。
第二个问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未成年人如何继承股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公司法》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在公司章程对股权的继承人资格没有特殊约定下,未成年人、无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由于未成年人、无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参与公司管理、行使表决权。这些权利可以由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去行使。
第三个问题:胎儿可以继承股权吗?
可以,具体操作请参考未成年人继承方式。